今天請半天假到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辦理Malaysia臨時護照,為了孩子的國籍問題,這是第二次帶孩子出馬
而且是規定得父母帶著孩子本尊一起同來。
但是,當我面談完準備要離開時,最令我傻眼的是:請你們下午3:00帶孩子再來領
我說:現在不是來過了嗎?
辦事處人員:因為還要蓋手印..........
整個無言,現在是不能蓋嗎!?

※想在台灣為大馬小孩辦理馬來西亞臨時護照分為三階段※
Phase I : 資格限制
1.父親必須是馬國公民
ok,我老公的確是
2.小孩必須是完成結婚登記後出生,且在一歲以內申請 →um...這規定有點不符合潮流,不過我還是符合規定
3.先在台灣結婚者須回馬國辦理結婚補註冊手續始可辦理
這是去年麻煩過的,在台灣結完婚後,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回大馬再註冊一次就對了,要驗證的文件更多!
4.父母親及小孩必須一起前來辦理 →起碼要看看是不是真有這個孩子,還可以接受
5.規費:台幣280元 →看起來好像便宜,但要花錢的地方不在這裡


※父親應備資料※ 以下文件請帶正本並各影印三份:
1.馬來西亞護照
2.馬來西亞身份證
3.馬來西亞出生證明
4.台灣居留證
5.馬來文之結婚證書


※母親應備資料※
1.台灣護照
2.台灣身份證
3.孕婦手冊:封面、例行檢查及使用記錄登記表 →
這是怎樣,怕不是我生的嗎?

※小孩應備資料※
1.英文出生證明正本一份並於驗證畢後影印三份 →
這個哩,還好當初在馬偕生產時就知道會用到順便有申請,拿到後先去法院公證(要收費),再送外交部驗證(另外收費)
2.2吋照片三張
3.4x6吋全家福一張規定要小孩須清楚地照到正面及全身 →
這個有傻眼到

Phase II:大馬辦事處將發予申請者核準函,由父母自費郵寄到香港辦理Borang W,辦好後會通知申請者來領取。
託老媽幫忙來領核准函,我再用快捷寄去香港辦Borang W,大概又花了幾百塊郵資

Phase III:拿到Borang W後,請到簽證處辦理小孩臨時旅行護照,並請預約面談時間。
請備妥以下文件(正本及影本各乙份)→
我只想說,這些文件phaseI時不都給過了??
1.馬來西亞出生證明文件(BORANG W)
2.馬來文版或英文版結婚證書
3.父之馬來西亞護照和身分證
4.父之台灣居留證
5.母之護照和身分證
6.配偶若為台灣籍應檢附2週內中文及英譯戶籍謄本各一份 →
已經不知道申請過多少次戶籍謄本,限定"2周內"真的是....又得重新申請一次
7.子女之台灣居留證 → 已經入台灣戶籍,是要怎樣有台灣居留證..問清楚後,這倒是不用給
8.子女2吋彩色大頭近照片3張


帶小孩拍大頭照真是個有趣的經驗,寶貝穿上Angel舅媽的襯衫+吉兒阿姨的短裙,但等到真的開始拍,閃光燈一閃,她卻哭了...cc
不過我這個媽媽出門也穿得太隨便了,想說又不是我拍照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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